映蘭老師

Thursday, November 23, 2006

請用書面語啦!

請大家緊記我們不可在網上日記內用口語呢! 而且你要打自己的名字, 不要留你的外號, 其他人是無法知道你是誰的。

1 Comments:

  • At 5:40 AM, Blogger Wingchi_芝 said…

    陳老師..
    你今天在中文課時給我們看的文章..
    可以給我嗎?!
    我想重複又重複,重複又重複甘看多1次牙!
    可以嗎??!'
    真的很感人呢!!
    陳老師..你的文筆真好..哈~''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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